人保健康成本部的康乐全佑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重疾单次赔付的健康保障产品,投保方案多种多样,灵活搭配,保障覆盖全面,重疾保险金可选保额递增,还自带保费豁免保障。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10/15/20/30年交
等待期:90天
重大疾病保险金:
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按照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和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中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两次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确定全残的,按合同的基保险金额、确定全残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和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身故,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前(不含当天)身故,按身故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后(含当天)身故,按合同的基保险金额、身故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费豁免: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
1、投保方式灵活多样
人保健康康乐全佑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10/15/20/30年交四种缴费方式,重疾、中症、轻症保障也各有两种投保方案可选,其中重疾保障还有可选保额逐年递增的方案,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按需搭配专属投保方案。
2、等待期比较短
人保健康康乐全佑重疾险的等待期时长仅仅只有90天,其实这样的一个等待期时长水平在整个重疾险市场来看都很有竞争优势。
3、自带被保人豁免
人保健康康乐全佑重疾险自带被保人保费豁免保障,一旦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即可豁免剩余未交保费,但保障持续有效。
以30岁投保为例:
方案一:选择30万保额,交30年,保终身:
男士保费:6660元/年;女士保费:6390元/年。
方案二:选择50万保额,交30年,保终身:
男士保费:11650元/年;女士保费:1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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