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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69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以下两者按取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18周岁及以后身故或全残:
若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主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以下两者取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主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以下三者取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1+3.5%)(n−1),其中n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在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内,如果投保人于其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免予收取投保人身故后主险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及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项:
(1)投保人意外身故前所欠交的保险费;
(2)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3)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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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福瑞金升终身寿险在交费期内,投保人如因意外身故,豁免后续保费,保单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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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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