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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年龄:30周岁-65周岁
保障期限:至起始年金领取日后二十年
缴费期限:趸交/3年交
年金给付:
自被保险人年满合同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起至满期日(不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生存且合同有效,按照基本年金金额给付年金。
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合同仍有效,按下列方式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若领取方式为年领:按基本年金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 若领取方式为月领:按基本年金金额的60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给付:
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应交保险费扣减已给付的年金总额;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安联盛世添福(II)年金保险支持30周岁到65周岁投保,保障内容丰富,包含了年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这几项,其它权益,如有保险费的自动垫交、保单贷款。
50岁的安先生,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希望为日后的生活做稳妥的规划。经过充分的需求分析和规划后,安先生选择为自己投保了“安联盛世添福(Ⅱ)年金保险(计划一)”和“安联安盈添利终身寿险(万能型)”组合,如保险期间末未发生部分领取,该组合计划在60岁/70岁/80岁85岁所对应的退保金利益演示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
1、刚性解决养老现金流问题
通过稳定的年金和满期给付,获得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更好把未来的”不确定“通过现在”确定“。
2、保证领取,安全稳健
自起始年金领取年龄起至满期日(不含)止,每年或每月按照基本年金金额给付年金,累计给付20年,在不确定的未来为您提供确定的利益,让您晚年生活财务无忧。
3、满足高龄大笔资金需求
保险期间届满时,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有力补充退休阶段的现金流储备。
4、攻守兼备,财富守护
当临时需要资金周转时,最高可按现金价值的80%申请保单贷款,攻守兼备,为家庭财富构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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