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终身寿险有:
1、国寿福终身寿险投保年龄18-60岁,保障责任为身故和身体高度残疾,可以附加国寿福提起给付重疾险,组合投保;
2、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可以作为年金险搭配的万能账户,随着时间增加账户价值会增长;
3、国寿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目前已停售,为分红型终身寿险,每年的红利可以购买保额,寿险保额随着年龄增加而增加;
4、国寿乐鑫宝终身寿险,目前已停售,身故和身体高度残疾理赔金随着保障的增加保额增加,最高是基本保额的200%;
5、国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投保年龄28日-70周岁,保费可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有效保额是以每年3%的额度递增的,按照年复利进行增长;
6、臻享传家终身寿险,有效保额是每年以3.5%复利增加,保障有身故高残、航空意外身故高残双倍给付。
7、国寿财富传家终身寿险(分红型)是28日-60岁可投,自带分红,保身故高残。
8、乐鑫传福终身寿险是28日-70岁可投,发生身故高残的年龄不同,赔付金额不同的。
9、祥泰终身寿险,这款产品已经停售,30日-55岁可投,有身故高残保障,保费可豁免。
10、乐盈一生终身寿险是一款每年按3.6%复利增加的保险,保身故高残,客运交通身故高残按3倍保额给付。
一、国寿乐盈一生终身寿险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身故,按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身故,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给付已交保费。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体高度残疾,按条款约定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3、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在乘坐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180日内且年满75周岁前身故或残疾,额外给付2倍基本保额。
4、投保人保费豁免
如果投保人在被保人18岁遭受意外,年满75岁前导致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余期应交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5、转换年金权益
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的身故保险金不低于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二、中国人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
国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1、保额逐年递增。本产品突破已有传统产品模式,身故保险金额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额采用逐年递增的设计模式,自合同生效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每年都将按照上一保单年度金额的3%递增,逐年增长的保险金额,使您享有更高规格的保障和财富通道。
2、保障直至终身。涵盖身故、身体高度残疾保障,从保单生效之日起,直至终身,您都可以在中国人寿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和全面专业的保险保障。
3、合理传承财富。您可以选择将身故保险金转换为以下一代为被保险人而给付的年金,预防资金挪用风险,保障子女有一笔持续稳定的学习与生活资金,实现百年后福荫子孙,财富传承,盛世兴旺。
国寿乐盈一生终身寿险(尊享版):
1、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未满18周岁: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已满18周岁,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X身故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已满18周岁,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1+3.5%)(n-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X身故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额外保险金
除按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约定给付,再按合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
如果您对中国人寿终身寿险产品感兴趣,可以点击免费预约,无论您是否投保,我们的专家都会给予最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