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费,攻守兼备
身故满期,贴心呵护
资金安全,周转灵活
年年分红,稳健增值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未满18周岁的,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年满18周岁的,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太平洋鑫红利两全保险支持30天-70周岁的人群购买,保障期限就5年,保障内容设置了身故/全残和满期保险金。
1、一次交费,攻守兼备
一次交费五年保障,年年红利分配。保险期届保险公司满,将获得固定满期保险金。
2、身故满期,贴心呵护
身故最高获得160%已支付保费总额的身故保险保险公司金,满期生存给付基本保额。
3、资金安全,周转灵活
最高可贷保单现金价值的80%,资金周转灵活,保险公司有效缓解不时之需。
吴先生,35岁,有100000元闲保险公司置资金,结合财富管理与风险保保险公司障需求,选择了“鑫红利两全保保险公司险(分红型)100份,趸交保费100000元。
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5年保险期间届保险公司满,可领取109300元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60%给付。
3、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利益演示表:
注:以上保单利益均为假设案例,实际以保单条款为准!
对于许多人来说,保险通常就是为了防止意外而购买,为自己的生活多增添一份保障。但是,两全保险不仅能够满足一般的保障所需,还能够拥有强制储蓄的功能。也就是说,既能够在事业的上升阶段还有财富积累的阶段提供给个人充足的保障,也能够在之后为被保人环节后顾之忧。在满足一定年限之后,可以作为未来的养老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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