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5、10、15、19、20、30年交
犹豫期:15天
轻度疾病保险金:40种,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不分组赔三次;
中度疾病保险金:20种,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不分组赔三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不分组赔两次;
恶性肿瘤- -重度关爱保险金: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25%给付,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25%给付,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身故/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按照已交保险费的 200%给付
18周岁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8周岁前:按照已交保险费的 200%给付
18周岁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特别关爱保险金:
18周岁前:按照已交保险费的 200%给付
18周岁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可选责任一:
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 80周岁前首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25%基本保额
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75周岁前,额外赔付25%基本保额首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60周岁 前)额外赔付50%保额
恶性肿瘤-重度二次给付关爱保险金:额外赔付100%保额
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二次给付关爱保险金:额外赔付100%保额
1、无“三同”条款
轻症、中症、重疾均无三同条款限制,举个例子,罹患肝部的恶性肿瘤,之后又发展到需要肝移植,有“三同”条款限制的产品,只能赔付一次重疾,而无“三同”条款,只要恶性肿瘤的确诊与肝移植的发生超过了一年的间隔期,可以按两次重疾进行赔付。
2、三种高发额外赔
可选三种高发重疾:75岁前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或严重脑中风后遗症、80岁前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25%。
3、重疾赔完不终止身故还能再次赔
初次确诊重疾并理赔后,间隔1年后身故,18岁前额外赔付200%累计保费,18岁后,额外赔付100%保额,该项责任在主险中存在,虽然相应的保费有所增加,但大大提升了保障覆盖度。
4、增值服务
购买中华福尊享版重疾险,还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服务包含重疾绿通、全球紧急救援、住院押金垫付等,从发现到治疗康复,就医全程专业,医疗服务更加贴心,保额大于30万元(缴费期内)可享住院押金垫付服务。
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年龄,不同的保额,不同的缴费年限,所需的保费不同。下图列举了一些保费情况: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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