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间:保至105周岁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80周岁
犹豫期:15天
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年金领取日起,将按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给付该保单年度的“年金”予年金受益人。
首次年金领取日:
根据您投保时选择的交费期间,对应的首次年金领取日如下:
注:合同的交费期间及首次年金领取日一经选定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变更。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按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满期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身故,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I.被保险人确诊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
II.被保险人确诊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I.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
II.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1、联合被保险人设定,规划家庭资产接力
保险合同设有两名被保险人,分别为第一被保险人与第二被保险人。第二被保险人的年龄应小于或等于第一被保险人。保障满期日为第一被保险人10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固定比例年金按年给付,提供流动性支持
自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次年金领取日(含)起至保障满期日(含)止,若任一被保险人在各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生存,按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给付该保单年度的“年金”予年金受益人。
3、满期保险金给付,实现财富积累
若任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按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及其给付比例与年金受益人及其年金给付比例相同。
4、交费选择,灵活随心
该产品为您提供多种交费年期,包含趸交、3年、5年及10年交费可供选择,您可以依据自身经济情况及生活规划随心安排。
45周岁的丰女士,经营着自己的企业,事业稳定。15周岁的儿子小丰,聪明上进。丰女士为了能妥善安排财富增值和资产接力,选择了“汇丰玉满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丰女士为第一被保险人,小丰为第二被保险人;并选择基本保险金额3,000,000元,首次年金领取日为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险费609,300元。
具体保险利益如下:
1.年金及满期保险金领取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只要丰女士或小丰任何一人生存,则每年可领取年金共计60,000元,直至保障满期日,年金总和可达3,360,000元。若丰女士或小丰中的任何一人生存至保障满期日,则可获得满期保险金共计3,000,000元。年金和满期保险金总计可达6,360,000元。尽享稳定的现金流,完成资产接力。
2.红利分配
自首个增额红利年金领取日起,只要丰女士或小丰任何一人生存,除领取当期年金外,可额外领取已宣告的累计增额红利。自丰女士60周岁至105周岁期间,累计增额红利增加的年金给付金额可达5,645,170元/3,387,102元/0元(按高/中/低三档进行利益演示)。
除增额红利外,若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障满期日,可领取满期终了红利。在保障满期日领取的满期终了红利可达6,415,650元/1,781,270元/0元(按高/中/低三档进行利益演示)。
丰女士或小丰中的任何一人,生存至保障满期日,累计生存给付总计可达18,420,820元/11,528,372元/6,360,000元(按高/中/低三档进行利益演示)。
注: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身故保障
若丰女士和小丰在保险期间内均身故(先后或同时),除身故保险金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累计增额红利增加的身故给付以及理赔终了红利。前述身故赔付金额最高可达9,478,336元/5,038,965元/3,060,000元(按高/中/低三档进行利益演示)。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汇丰人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覆盖保障、退休养老、子女教育、财富增值与传承。
汇丰人寿旨在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所面临的多种风险提供有效保障,并为其财务管理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及解决方案。
秉承“以客为尊”的理念,我们充分研究本地市场,进行产品自主开发与创新,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汇丰人寿的服务宗旨是不仅让每一位客户的财务和资产获得保障,更让他们的情感得到悉心呵护。
如果您对2022汇丰汇满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更多其他产品,可以直接点击“立即咨询”,在线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2022热门产品请点击:
北京人寿京康惠保怎么样?京康惠保终身重疾 险多少钱一年?值得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