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郴州城镇职工社保
郴州: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有变化
郴州日报1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芝娟)12月28日,记者从郴州市税务局获悉,2021年1月1日起,郴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原银行代扣渠道无法代扣缴费。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湘税社保APP和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缴纳;可通过长沙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以上银行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2021年郴州市社保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一)对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
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湖南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
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其他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三)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湖南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
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补贴对象
(一)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保缴纳义务的;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保缴纳义务的。
2021-2022年度郴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2郴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时间+标准+方式)
缴费时间:
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综合考虑我省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稳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缴费方式:
通过湖南省税务局开发的“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湖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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