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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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合同中列明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则按照计划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100%给付。 |
满期保险金 | 若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将给付满期金。 |
身故保险金 | 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按计划基本保险金额×已缴费年期数给付。 |
特定保障保险金 | 若为女性首次确诊为乳房恶性肿瘤或女性特定妇科恶性肿瘤,我们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保险金。 若为男性确诊为前列腺恶性肿瘤,我们安安基本保额的50%给付保险金。 |
保费豁免 | 如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将从确诊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您应缴付的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 |
张先生为了给太太更加充分的健康保障,为其30岁的太太投保了信诚「悦·康」健康保障计划,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20万元(主险基本保额为4660元),保险期间至70周岁,缴费期20年,年缴保费4573.4元。 单位:元
保险利益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特定保障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重疾豁免保险费利益 |
利益说明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合同中列明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则按照本计划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100%给付。 |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并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乳房恶性肿瘤或女性特定妇科恶性肿瘤,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计划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50%额外给付女性特定保障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 | 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按本计划基本保险金额×已缴费年期数给付。 | 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将从确诊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您应缴付的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 |
保障利益额度 | 200,000 | 100,000 | 93, 200 | 4,660 * 已缴费年期数 | 主险保费*(主合同缴费期数-主合同已缴费期数) |
情景假设
注释:女性特定妇科恶性肿瘤指原发于女性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恶性肿瘤;
注释: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 。
主险-信诚「悦·康」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基本保额×已交费年期数 |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已交费年期数 |
附加险-信诚附加「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满30天不满1周岁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 ×30% |
满1周岁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 ×60% | ||
满2周岁及以上 | 保险金额 | ||
特定保障金 | 不承担责任 | 重大疾病金×50% |
附加险-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 | 不承担责任 | 免交余期保费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患遗传性疾病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张先生为了给太太更加充分的健康保障,为其30岁的太太投保了信诚「悦·康」健康保障计划,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20万元(主险基本保额为4660元),保险期间至70周岁,缴费期20年,年缴保费4573.4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