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本公司对下列各款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外根据合同或协议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出厂时未经检验的产品或虽经检验属于不合格产品(包括次品、处理品、废品等)以及无法确定出厂日期或销售日期的产品;
(三)用户和消费者(下称权利人)不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或经权利人自行拆装、修理过的产品;
(四)出口到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产品;
(五)产品造成使用者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六)产品的自然磨损,运输、仓储过程中产品的损失,销售企业自进货发票开出之日起,超出一年半之后出售的产品以及超过保质期所致的损失;
(七)违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
(八)被保险人不符合产品实际情况的产品宣传引起的损失;
(九)被保险人因经营不善所致停业整顿或法院宣布破产以后销售的产品;
(十)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范围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