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团体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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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16-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团体定期寿险,主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的24时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16-65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珠江团体定期寿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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