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趸缴型2006版)
-
投保范围
0
投保年龄
-
投保年限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水管爆裂;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四条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对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范围
暂无说明
保险案例
费率表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二)核子辐射或各种放射性污染;

(三)执法部门对保险财产的拆除、征用或没收;

(四)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

第七条 对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三)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

(四)任何形式的罚款、罚金;

(五)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第八条 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将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保险标的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亦不负赔偿责任。

投保须知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52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代理人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