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 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重大疾病,立即给付保险金额 |
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 | 合同生效30天后接受女性特定手术,给付保险金额的50% |
身故利益给付 | 55周岁前身故,给付约定金额 |
原位癌利益给付 | 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原位癌,立即给付保险金额 |
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 | 因意外导致的整形手术,给付实际手术医疗费用,以保险金额的50%为限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