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生存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18-21周岁,每年分别给付100%、105%、110%、115%的保险金额作为教育金。
2、身故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于21周岁前身故,获赔现金价值与已缴保费及利息的较大者。
3.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具体数目将视经营状况而定。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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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利益给付 | 18周岁时给付保险金额;19周岁时给付保险金额的105%;19周岁时给付保险金额的110%;19周岁时给付保险金额的115% |
身故利益给付 | 若身故,给付下面两项较大者:1)所交本合同保险费和利息,至身故日按年复利2.5%计算;2)保证现金价值。 |
投保年龄:0-12周岁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现金利益 | 18周岁 |
保险金额 (领取一次) |
19周岁 |
保险金额×105%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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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周岁 |
保险金额×110%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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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周岁 |
保险金额×115%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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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已交保费+利息-已领取现金利益)或保证现金价值 (利息自身故日按2.5%复利计算)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