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除上述领取方式外,还可选择年金领取开始日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其他年金领取方式。
二、身故、全残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开始日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帐户”金额与“单位缴费已归属帐户”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中“单位缴费未归属帐户”金额计入“公共帐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离职保险金给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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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给付 | 若于年金领取开始日仍生存的,我们按照约定的方式给付年金。 |
身故、全残给付 | 若于年金领取开始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帐户”金额 与“单位缴费已归属帐户”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离职保险金给付 | 若于年金领取开始日前离职的,我们按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帐户”金额与“单位缴费已归属帐户”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离职保险金。 |
保险期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若本合同成立,我们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保险费当日24时起生效。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期满日均以生效日起算。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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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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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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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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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账户+单位缴费已归属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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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20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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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转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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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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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转换金额 (约定领取期限可选10/15/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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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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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转换金额 (部分分期领取,部分一次性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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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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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账户+单位缴费已归属账户 (于年金领取前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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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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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账户+单位缴费已归属账户 (于年金领取前可领取)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