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个人红利账户余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养老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转换为年金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具体的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当时本公司的转换年金保险提供的领取方式及费率确定。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申请分期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金额应不低于转换当时本公司要求的最低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收到该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当时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个人红利账户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养老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 我们按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个人红 利账户余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我们按收到死亡证明书当时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个人红利账户余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保什么 | 保多少 |
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红利账户余额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一次性领取) |
身故 |
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红利账户余额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前可领取)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