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四)各种间接损失;
(五)水箱、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六)由于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七)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保障下列原因造成财产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
(三) 暴风、台风、龙卷风;
(四) 暴雨;
(五) 洪水;
(六)暴雪、冰雹;
(七)泥石流、山体滑坡;
(八)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障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障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