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和瑞五号终身寿险(分红型)特点:
1、双重动力增长,安享人生
用红利分配和每年2.5%增额递增的双重动力,增长助力家庭长久财富规划。
2、身故全残保障,周全守护
用身故赔付和全残赔付的双重保障,帮您抵御人身风险带来的经济冲击。
3、现价稳定增长,灵活应急
用稳定的现金价值增长和灵活的保单贷款服务,满足您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 |
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 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前,给付累计已支付保险费乘以相应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之和; 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给付以下两项金额之和: 1.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于以下三项金额的最大者: ①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表中列明的相应给付比例。 2.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有效保险金额,但不低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或全残5且可以确定先后顺序的: 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前,给付累计已支付保险费乘以相应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之和; 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给付以下两项金额之和: 1.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于以下三项金额的最大者: ①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表中列明的相应给付比例。 3.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有效保险金额,但不低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或全残且无法确定先后顺序(含同时)的: 1.若两名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均在18周岁之前,或者均在18周岁之后,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50%。 2.若一名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在18周岁之前,另一名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先向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给付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小者,再向另一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②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50%。 |
投保范围:28天-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