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信用卡消费加惠团体定期寿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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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由信用卡发卡行为持卡人投保的定期寿险,若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向银行偿还被保险人未还信用卡账单。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身故日

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信用卡项下的消费余额,并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则本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予其全残保险金受益人,该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全

残发生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信用卡项下的消费余额,并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身故日 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信用卡项下的消费余额,并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则本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予其全残保险金受益人,该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全 残发生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信用卡项下的消费余额,并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本合同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续保
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合同前(以较迟者为准)已经发病或曾因伤害或疾病接受医生的治疗、诊断、

会诊或者取得处方药物,该被保险人加入或恢复加入本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于投保单上所载的既往症免责期

内以同一伤害或疾病为直接原因导致的身故。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8)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合同前(以较迟者为准)已经发病或曾因伤害或疾病接受医生的治疗、诊断、会诊
或者取得处方药物,该被保险人加入或恢复加入本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于投保单上所载的既往症免责期内以以同
一伤害或疾病为直接原因导致的全残。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置身于民航航班以外的任何飞行器、既往症免责期因既往以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友邦信用卡消费加惠团体定期寿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对应信用卡未偿还账单金额-当月未交保费
全残
对应信用卡未偿还账单金额-当月未交保费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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