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阳光保II防癌疾病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限
健康保障产品,主要提供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内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本公司退还该年度已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恶性肿瘤保险金 于合同等待期后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我们将给付约定的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恶性肿瘤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谁能保
与主合同相同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因主动吸食毒品、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友邦附加阳光保II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恶性肿瘤
当年度已交保费
保险金额
(确诊30天后仍生存,可领取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0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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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36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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