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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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重疾,重疾分6组递增赔付6次,依次赔付100%/120%/140%/160%/180%/200%的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60%保额,无间隔期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种轻症,不分组赔付4次,每次赔付45%保额,无间隔期 |
豁免保险费 | 确诊合同约定疾病可免交后期保费 |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 二次确诊恶性肿瘤按120%保额给付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岁前给付已交保费,18岁后给付基本保额 |
特别关爱身故金 | 如果被保人首次确诊重疾之后身故,根据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距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而赔付不同的保额 |
特定职业HIV保障 | 从事合同认可的职业,并且在工作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原因在其常规职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者职业需要处理血液或其他体液时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可以获得150%保额的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