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电话投保,核保简单
新型销售模式,确保客户有更好的保障,不用做体检资产评估,更加快速方便的加入保障。
2、满期惊喜,30%收益
保险期限届满时,按主险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30%给付满期保险金。
3、专家理财,分享红利
本产品集保障与投资于一体,在享有高额保障的同时,您每年还可享受分红,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您可选择累积生息、现金领取或抵交保险费三种红利实现方式中的一种。
4、月缴代扣,保障全面
缴费方式灵活,可以选择月缴、季缴、年缴等方式,全球全天24小时都可以保障。
5、多家理赔,提前给付
我们承诺为客户提供快速、温馨的理赔服务,若发生保险事故,只需将齐备的理赔申请材料邮寄到公司。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公司会在与受益人达成理赔给付协议后十日内将保险金一次性打入其指定的任何一张银行卡内,方便快捷。
6、缴费期短,保障期长
积累8年财富,享受20年保障,帮助客户缓解经济压力,后面12年不用积累了,保障继续享受。
保险责任
1、信泰瑞福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保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的,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3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信泰附加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的,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首次被确诊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且该确诊发生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天)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疾病首次被确诊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且该确诊发生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保险期间届满日前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首次被确诊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且该确诊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