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少儿
投保范围
0-17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投保年龄
至60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少儿两全保险,提供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身故、全残保障,期间可领取高等教育金、婚育祝福金,期满可领取保险金,还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 十天)因疾病身故的,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 力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或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 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20%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 十天)因疾病全残的,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 力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全残的,或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 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全残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20%给 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高等教育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本公司分别按本 合同保险金额的 18%给付高等教育金。 

 

四、婚育祝福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30%给付 婚育祝福金。 

 

五、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 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 十天)因疾病身故的,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 力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或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 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身故的,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20%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 十天)因疾病全残的,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全残的,或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 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全残的,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20%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高等教育金 生存至年满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分别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18%给付高等教育金。
婚育祝福金 生存至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30%给付 婚育祝福金。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 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案例

刘先生为1周岁儿子小刘投保了信泰恒嘉少儿两全分红险,保险金额为39,920元,年交保费5,000元,交费10年。小刘可享有以下保障利益:
大学教育金:18至21周岁每年获得大学教育金7,186元
婚育祝福金:11,976元
满期返还金:60周岁获得满期返还金50,000元
全残或身故保障:累计所交保费的120%
累计红利:60周岁时累计红利73,088元(按中档预计)

注:以上内容及红利收益仅供参考,本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七、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谁能保
0-17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已交保费 x 120%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返还已交保费)

全残

已交保费 x 120%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返还已交保费)

高等教育金

约定保额 x 18%

(18-21周岁每年领取一次,共领取4次)

婚育祝福金

约定保额 x 30%

(28周岁可领取一次)

满期金

已交保费

(60周岁可领取)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恒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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