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08特享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限
专属健康保障产品,提供32种重疾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的10%; 2.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费的交纳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须与主险合同一致,且须与主险合同同时交纳保险费。


投保范围 


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险合同相同。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新华附加 08 特享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或(保险金额×10%)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1年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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