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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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身故,我们按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约定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