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但因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受酒精或药物影响造成的损失;
(二)贵重金属自身特性品质不良造成的损失;
(三)自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未发现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施救或保护,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五)被保险人雇员的医疗费中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公费医疗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六)被保险人的间接或后果损失;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障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雇主责任险保哪些
保障银行雇员为保护保险财产遭受人身伤害,保险公司根据约定承担的医疗费、伤残补助或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