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07(停售)
-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专属团体投保的健康保障产品,主要保障25种重大疾病,还提供身故保障。
责任免除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每次复效日起九十日内,首次发生本合同所述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九十天等待期的限制。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九十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 任终止。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感染艾滋、遗传性疾病、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每次复效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九十天等待期的限制。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九十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
任终止。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保险金额
身故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