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0种重疾,被保人60岁前赔付1.5倍保额,否则赔付100%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0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60%保额,无间隔期。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种轻症,不分组赔付3次,每次赔付40%保额,无间隔期。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障分为两种计划: 计划一:赔付已交保费; 计划二(可选):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确诊重疾/中症/轻症可豁免保费 |
恶性肿瘤二次赔付 | 如果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恶性肿瘤二次赔付间隔期180天,包含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状态,赔付120%保额;如果首次重疾为恶性肿瘤,恶性肿瘤二次赔付间隔期3年,包含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状态,赔付120%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