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
团体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一次性交费,低保费高保障,保障由意外和30天后疾病导致的身故,给付保险金额
产品描述

保单特色

 

客户服务,优质高效;

保全理赔,方便快捷;

 

保险期短,适合团体;

保费低廉,节约开支;

 

身故给付,安心无忧

 

保障利益

 

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于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案例

某公司于2004年8月8日为其所有员工投保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共有10名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基本信息、保额和保费等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类别 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元) 保险期间
1 王* 28 一类 50000 60 2004.8.8-2005.8.7
2 张* 36 一类 20000 38 2004.8.8-2005.8.7
3 李* 42 一类 10000 48 2004.8.8-2005.8.7
4 赵* 19 一类 30000 33 2004.8.8-2005.8.7
5 钱* 25 一类 40000 28 2004.8.8-2005.8.7
6 孙* 46 一类 20000 58 2004.8.8-2005.8.7
7 黄* 35 一类 10000 11 2004.8.8-2005.8.7
8 周* 28 一类 10000 7 2004.8.8-2005.8.7
9 袁* 27 一类 20000 14 2004.8.8-2005.8.7
10 林* 34 一类 30000 33 2004.8.8-2005.8.7
合计(10人) 240000 330 f

 

假设王先生为该公司员工,公司为其投保了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保额为50000元,因此王先生可享受公司为他提供的以下福利保障:


若王先生于保险合同生效日起30天内因疾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60元;若王先生因意外事故或于保险合同


生效日起30天后因疾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该被保险人连续续保超过两年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起3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造成死亡、伤残或疾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某公司于2004年8月8日为其所有员工投保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共有10名被保险人,保费330元,基本保额共具240000元,假设王先生为该公司员工,公司为其投保了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保额为50000元,保费60元,保险期间一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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