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种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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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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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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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限
适合水稻种植户投保产品,保障水稻因暴雨、洪水、风灾、雹灾或冻灾等导致经济的损失。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二)风灾、雹灾;

(三)冻灾。

 

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水稻秧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开始(直播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保险水稻开始收割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种植保险水稻;

(二)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

谁能保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稻可承保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不保哪些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种植保险水稻;

(二)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

保哪些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二)风灾、雹灾;

(三)冻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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