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
王先生,某大型企业行政经理(一类职业),30岁,喜得贵子果果(无社保)。希望提早为果果准备教育金,让孩子无忧无虑成长,安享美好未来,同时也要考虑果果未来的人生风险,经过精心挑选,他为果果投保了平安智慧星教育金保险计划。
他选择了15年交费,年交保费7000元,投保明细如下:
教育储备 灵活领取
家有智慧星,学费不操心。在果果15-17岁时每年领取5000元作为高中教育金、18-21岁每年领取1.5万元作为大学教育金。累计领取7.5万元,让果果轻松成才。
果果毕业后保单收益仍然可观,账户价值灵活领取,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多重保障 保额可调
果果的人生精彩无限,智慧星的保障呵护相随,并可以根据人生阶段的不同风险调整保额,满足个性化的保障需求。投保时主险基本保额为10万元,重大疾病基本保额为8万元,成年后可以适当提高基本保额应对事业阶段的人身风险;60岁时主险和附加重疾基本保额降低为1万元,积累更多的账户价值作为养老补充。此外,65岁前,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每年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障(100元免赔额,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且不超过社保或其他补偿后的余额)。
保费豁免 交费无忧
本计划既保障小孩的人身风险,又保障大人的交费能力。在约定的豁免险保险期15年内,当投保人不幸身故、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或重疾,孩子等待期后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时,可以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人性关怀守护孩子未来。
利益演示表:(单位:元)
家有智慧星,学费不操心。在果果15-17岁时每年领取5000元作为高中教育金、18-21岁每年领取1.5万元作为大学教育金。累计领取7.5万元,让果果轻松成才。 果果毕业后保单收益仍然可观,账户价值灵活领取,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果您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2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我们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基本保额 + 个人账户价值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