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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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附加险保费,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但仍承担主险责任;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合同期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效力同时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时,将给付保险金额。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身故保险金额部分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将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王先生,32岁,结婚有一男孩,妻子在家照顾小孩,家庭费用支出的来源全靠他的务工收入,他深感健康的重要性
选择保障计划:保额100000元,保险期间为30年,年缴保费4087,缴费20年,共计交费81740元;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
保险利益:
健康保障金:保单生效一年后,王先生即拥有100000元的健康保障金,62周岁以前如果不幸身患大病,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元,加上累积红利,最高可达约139337元,本合同效力终止;
特别关爱金:保单生效一年后,如果不幸身患男性特殊重大疾病中约定的一种或几种公司将在额外给付50000元的男性特殊重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生存金:健康生存至62周岁保单期满,即可领取100000元满期保险金,加上累积红利最高可约139337元,作为养老金,合同效力终止
主险-民生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含1年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满期金 | 保险金额 |
附加险-民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 |
特别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50% |
注:此计划为健康保障,疾病有1年观察期
王先生,32岁,结婚有一男孩,妻子在家照顾小孩,家庭费用支出的来源全靠他的务工收入,他深感健康的重要性,选择保障计划:保额100000元,保险期间为30年,年缴保费4087,缴费20年,共计交费81740元,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