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无忧是一款为中小企业主及其家人等高端客户度身定制的保障计划。其保障全面,涵盖了定期寿险、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及住院补贴四个方面,数十种组合搭配覆盖了多种人身风险。在提供高额全面保障的同时,保无忧做到了免体检投保,流程简便,快速高效。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初次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被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28日的,则建信人寿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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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若发生合同第二十条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在合同等待期后,因初次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被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 诊初次发生合同的重大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 28 日的,则我们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承保对象:
被保险人为借款人本人、配偶或成年子女。
如果企业投保,则被保险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本人、配偶或成年子女。
承保年龄:
18-65岁
保险期间:
一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本合同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本合同保险责任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本合同保险责任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