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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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则本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下表所列比 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年龄 给付比例 18 周岁(见释义) 25% 19 周岁 25% 20 周岁 25% 21 周岁 25% 25 周岁 50%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本合同 已缴的保险费总额的1.1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 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之后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两倍 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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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被保险人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公司分别支付保险金额25%的助学金——为您的“小太阳”忠实守护4年的高等学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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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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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公司支付保险金额50%的深造基金——助您的“小太阳”迈入MBA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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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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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本合同已缴的保险费总额的1.1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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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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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所以投保人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分红是非保证的,若有分红,本公司将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红利金额,分配给投保人。
——让太平洋安泰为您的“小太阳”每一步的成长加油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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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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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可选择的红利领取方式有:
1、现金;2、累积生息;3、抵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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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18周岁 | 保险金额×25% |
19周岁 | 保险金额×25% | |
20周岁 | 保险金额×25% | |
21周岁 | 保险金额×25% | |
25周岁 | 保险金额×50% | |
身故或全残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1.1 |
已满18周岁 | 保险金额×2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安宝宝,男性,0周岁,投保了小太阳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3万元,缴费12年,年缴保费3117元,平均每天8.54元,保障至25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