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
(一)零初始费、快速增值 零初始费,本金100%进入个人账户,让您的资金全部启动,快速增值。 (二)保证利率、安心理财 自本合同生效起前五个保单年度的保证利率为2.50%。在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我们有权调整第六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保单年度的保证利率,且保证大于零。调整后的保证利率将于下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生效;如我们没有公布新的保证利率,则本合同最近一期适用的保证利率将继续适用。 (三) 保单借款、资金灵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且不存在包含保单质押借款在内的未还清款项及其利息,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犹豫期后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80%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 (四) 持续奖励、零死亡风险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后的首个结算日零时,按照一次交清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之后的余额的2%发放持续奖金,持续奖金计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本合同提供疾病身故保障、一般意外身故保障、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且不收取死亡风险保险费。 |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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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合同账户价值的110% 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发生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合同账户价值的200%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期满日的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 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客运火车、地铁、 轻轨、客运轮船、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驾驶或乘坐私家 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我们将在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后,再按身故时合同账户价值的1 00%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您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
假如您为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投保本保险,在您的子女满18周岁之前,我们承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疾病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110% |
一般意外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200% |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