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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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次,确诊赔付100%保额(保障30年的,前10年确诊额外给付50%保额;保障至终身的,前20年确诊额外给付50%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最多赔付3次,依次按30%、35%、40%保额赔付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最多赔付2次,依次按50%、60%保额赔付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1次,额外给付120%保额,保至20周岁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给付现金价值 |
轻症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被保人确诊轻症、中症可豁免保费 |
第二、三次重疾赔付 | 重疾分6组,额外赔付2次,间隔1年,每次赔付100%保额,首次重疾保费豁免 |
投保人重疾、特定疾病豁免保费 | 罹患112种重疾、56种特疾或不幸身故,豁免后续保费(投保人职业限制为1-4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