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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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含),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 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乳腺特定疾病8 ,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实际 交纳的保险费给付乳腺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其他妇科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含),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 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妇科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其他妇科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子宫全切术或卵巢切除术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含),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进行子宫 全切术或卵巢切除术,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子宫全切术 或卵巢切除术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