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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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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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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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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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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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重大疾病 (18周岁前) |
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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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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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重大疾病 (18周岁及以后) |
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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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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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产品包含健康保障有18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运动、患遗传性疾病、染色体异常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何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众附加富贵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基本保额7万元,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609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险责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我们除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外,还将给付主合同终止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本附加合同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若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若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
本附加合同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任何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10)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第(3)—(10)项情形,造成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