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种类更多,全国之首
提供 42 种重大疾病保障、疾病种类范围暂居全国之首。
经济投入,高额保障
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和疾病身故保障、以经济的投入获得全面的高额保障。
高龄续保,保障连绵
连续续保最高可至 70周岁,退休后仍可享受,重疾保障连绵。
定义规范,理赔合理
重大疾病定义符合行业新标准,同时理赔标准制定得更合理。
关爱家庭,后顾无忧
为企业员工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可为其配偶及子女提供保障 ,体现企业关爱员工之心,让员工后顾无忧。
保险责任
等待期为30天,续保或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无等待期。等待期内初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1]或因疾病身故,退还该项责任对应的所交保险费
重大疾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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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 |
重大疾病保险金额 | |
疾病身故责任 |
因疾病身故 |
疾病身故保险金额 | |
以上两项保险责任可单独选择一项或全部两项投保。 |
责任免除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投保提示
投保对象 | 凡人数不少于5人,不是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保本保险 |
保险期间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