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个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
投保范围
1-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意外导致住院给予住院补贴,以90天为限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计算天数(每次实际且合理的住院天数-3)×每日住院津贴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保险单或批注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自该保险期间的起始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住院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八、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妊娠(含宫外孕)、分娩(含剖腹产)、计划生育或绝育手术,以及上述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九、被保险人的牙齿治疗、镶补或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矫形和整容手术;

 

十、被保险人的健康检查、疗养、康复;

 

十一、被保险人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十二、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

 

十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四、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谁能保
1-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住院补贴 (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牙齿治疗、镶补等;健康检查、疗养等;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未遵医嘱等;因怀孕、流产、分娩等导致的并发症;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恒安标准个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93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