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可按约定的方式领取本合同项下生存保险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我们将以下二者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进行给付,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通知之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2. 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计(无息)。
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的有效期内身故,我们将按照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可按约定的方式领取本合同项下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如果于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将以下二者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进行给付,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收到被保险人死亡通知之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2. 已交纳的保险费合计(无息)。 (2)若于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的有效期内身故,将按照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王先生是一个重视晚年生活质量的人,他担心社保无法满足他晚年生活的需要。我们为此给他做了一个理财咨询和规划。以下是他的基本情况:
王先生:外科医生 30岁 刚刚结婚 年收入约10万元
王太太:中学教师 26岁 年收入约3万
家庭财务状况:
存款:近2万元
投资:股票8万元
负债:房贷,还剩10万元未偿还,每月用公积金偿还。
保障:有社保的医疗和养老保险
理财需求:
1、资产安全、快速增值。
2、两年内要小孩,有小孩后开销增多,需做好财务安排。
理财顾问的分析:
王先生夫妇工作稳定,收入较高。虽有房贷,但两人的还款能力很强。王先生在股市中投资较多,还曾经涉足过外汇、基金等投资领域,是一个激进的投资者,但王先生夫妇准备要小孩,应更多地考虑财务安全,因此需要用保险和其它更加稳定的投资方式加以平衡。
理财方案:
1、从股市中拿出一部分钱投入更加稳健的基金市场。
2、每年拿出6460元购买一份浪漫金秋分红养老保险计划。(其中6000元用以购买养老金,460元用以购买一份为期30年、保额10万元的身故保障)
拟定该方案的理由:
1、王先生目前的投资方式风险较大,需加以平衡。
2、购买一份分红型的养老保险,既为他的晚年生活做了保障,又做了一个稳健、长期的投资。满足了王先生的理财需求。
王先生保险计划的分红演算如下:
王先生只需每年向自己的账户中存入6460元,就可以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安排。以中等回报演算为例,30年后,王先生60岁,帐户价值与终了红利共计299815元。假如退休时的社保年金够用的话,建议他一次性领出所有红利,他可以像国外的老年人一样,用这笔钱和他的老伴儿做一次环球旅行。
如果他的社保不足,或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社保,建议他选择边领年金边参与分红的方式。采取10年领取,每年领取账户价值的5%,即14991元,到他69岁领取期满时,还可以一次性领出245747元,迎接自己70大寿的来临。
假如他60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会得到10万元另加他的账户利益。这笔钱会帮他还清房贷,以免家人落入无家可归的境地,还会帮他完成他的家庭责任,使他的关爱伴随他们一生。 有人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可是王先生却会说:黄昏又如何,夕阳别样红!
特别提示:
1、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以上图例仅为趋势性描述。
2、演示数值为保单年度初值,如产生了终了红利,则终了红利只有在保险合同终止时才进行支付。
3、表中所演示现金价值不包含由于保险单账户实际内在价值低于保险单账户价值需要调整现金价值的情况。
4、本期交费进入账户的价值为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结果。
5、表中演示数字可能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有少许误差。
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您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起二年内自杀;
五、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以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何情形之一而身故的,本合同均终止,我们按本保险条款3.12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于我们接到被保险人死亡通知之日计算应向您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现金价值表中载明的对应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投保本附加险时或申请本附加险合同复效时被保险人已存在的疾病;
六、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七、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八、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主险 —— 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终了红利 (生存至约定领取日可领取,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终了红利)或已交保费 |
附加险 —— 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约定保额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已存在疾病、因非意外原因被宣告死亡、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