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该被保险人身故时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该被保险人全残时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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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该被保险人身故时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该被保险人全残时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除您以外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缴费方式:趸缴
保险期间:一年或一年以内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基本保额 |
全残 | 基本保额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