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理财计划(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10/20/30年
投保年限
中长期理财保障产品,保单生效第3年起年年领取保险金,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针对海陆空交通意外事故翻倍赔付,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海康「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理财计划

 产品简介

 

•   生存给付步步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的第3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公司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下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满期日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轻松享有超值回报,财富累积步步高升。

 

保单周年日
给付比例
3-10
10%
11-20
20%
21-29
30%

 

 

 •  人寿风险勿担忧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公司按本计划所有累计已缴纳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免除您的后顾之忧(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2)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被保险人必须为18周岁(含)以上的成年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陆/海/空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除获得上述“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外,公司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20/30倍给付“陆地/海上/空中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为您分担更多家庭责任(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    满期给付乐开怀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公司返还本计划所有累计已缴纳保险费,让您喜上加喜乐开怀。
 
•   简易投保享轻松
本计划提供多达8种计划类别供您选择,简易核保、免体检、免抽检,高额保障即刻轻松拥有。
 
•   分享红利喜洋洋
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现金红利,给您带来更多的惊喜和增值空间。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按累计已交保费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按累计已交保费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则无息返还合同已交保费
陆地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搭乘陆上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10倍给付保险金
海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搭乘海上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20倍给付保险金
空中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搭乘空中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30倍给付保险金
保险案例

金先生30周岁,购买海康「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理财计划,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缴费10年,保障30年,每年缴费1.5万元,共缴费15万元,立即享有:

 

其他提示

  •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多少钱

金先生30周岁,购买海康「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理财计划,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缴费10年,保障30年,每年缴费1.5万元,共缴费15万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谁能保
0-65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流产或分娩、细菌或病毒感染、置身于空中运动期间、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附加「喜洋洋」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哪些
主险--「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已交保费×105%

生存金 保单生效第3至第10年

基本保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第11至第20年

基本保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第21至第29年

基本保额×30%

(每年领取一次)

身故或全残 已交保费

 

附加险--附加「喜洋洋」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陆地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10
海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20
空中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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