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基本特征
一、产品特色
1、重疾身故,保障终身;
2、32项疾病,保费低廉;
3、交费灵活,经济实惠。
二、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龄到达18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退还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或第一级残疾诊断确定日)止, 按年交交费方式无息计算所应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总额(不包含特别承保所加收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龄到达18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90日以后或自复效日起,经诊断确定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时,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32种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 ――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心脏瓣膜手术 ――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 严重Ⅲ度烧伤 ――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 语言能力丧失 ――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 肌营养不良症
28. 多发性硬化症
29. 脊髓灰质炎
30. 严重心肌病
31. 重度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
32.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注:第1-25项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
第26-32项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种类。
被保险人如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术、严重Ⅲ度烧伤或严重脑损伤等情形之一的,不受前九十日等待期的限制。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九十日以后或自复效日起,经医院明确诊断确定 初次罹患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 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术、严重Ⅲ度烧伤、严重脑损伤等情形 之一的,不受前述九十日期间的限制。 重大疾病保险金以领取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同时或先后罹患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时,我们仅给 付一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未满十八周岁身故或 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以保险金额为准,退还自已交保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以后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 残疾的,按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效力终止。 前述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两者,仅按其中一项保险金的约定给付;若被保险人同时导 致一项以上的第一级残疾程度的,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仍以一项为限。 |
一、投保示例
张先生今年30周岁,投保“国泰美乐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交费20年,每年只需要交3170元,保险期间为终身。获得的保障与利益包括:
1、32种重大疾病,10万元的保障;
2、若不幸身故,可获10万元。
合同生效对应日 |
保险费 |
保险利益 |
||||||||||
保单年度末 |
到达 年龄 |
当年度 保费 |
累计 保费 |
重疾给付 |
身故给付 |
退保金 (现金价值) |
||||||
1 |
31 |
3170 |
3170 |
100000 |
100000 |
360 |
||||||
2 |
32 |
3170 |
6340 |
100000 |
100000 |
1650 |
||||||
3 |
33 |
3170 |
9510 |
100000 |
100000 |
3010 |
||||||
4 |
34 |
3170 |
12680 |
100000 |
100000 |
4550 |
||||||
5 |
35 |
3170 |
15850 |
100000 |
100000 |
6180 |
||||||
10 |
40 |
3170 |
31700 |
100000 |
100000 |
15740 |
||||||
15 |
45 |
3170 |
47550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初次罹患“肌营养不良症”的,不受下述第(九)项的责任免除限制: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 投保须知
投保规定 1、保险期间:终身。 2、交费年期:10、15、20年 3、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4、承保年龄:最低为出生满30天,最高如下表
5、保额限制:以1000元为单位,最低1万元,最高200万元; 18岁以下最高30万元。 谁能保
0-60周岁
多少钱
张先生今年30周岁,投保“国泰美乐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交费20年,每年只需要交3170元,保险期间为终身。获得的保障与利益包括: 1、32种重大疾病,10万元的保障; 2、若不幸身故,可获10万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感染艾滋、遗传性疾病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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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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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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