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条件
您享有您所选择的保险计划下的保险利益须遵从一般条款、保险利益条件和保险利益除外条款。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BC1 所有治疗必须由执业医师、专科医师、专科顾问和注册护士实施,且应当以治愈或有效、实质上地减轻急性医疗状况为唯一目的。
BC2 所有为医疗目的所需的住院治疗、日间护理治疗或遣送治疗必须经我们同意才能进行。一旦被保险人得到我们同意,我们将直接向有关治疗提供者支付所有承保范围内的治疗费用。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未经事先授权即进行住院治疗或日间护理治疗,我们仅承担我们认可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
BC3住院膳宿保障限于含有床位、膳食在内的医院标准单人病房。
BC4如果未在投保单上告知被保险人家庭执业医师的详细信息,对于在保险计划生效日后提出的索赔,如我们认为此索赔由既存医疗状况引起,我们将拒绝赔付。
BC5 如果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障区域为“Area 3”并且是美国公民,而在任一保险年度内在美国连续停留的时间超过180天,其保险保障自动终止。
BC6 如果我们收到新的符合事实的有关理赔事宜的信息和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信息和证据足以驳回对相关理赔索赔批准的决定,我们有权撤回该索赔批准的决定,并保留追回任何相关费用的权利。
BC7 如果当地局势使我们无法进入该地区或国家、或进入该地区或国家有极大危险,我们可能无法安排紧急撤离。
BC8 如果被保险人选择用“上门服务医生”而非“ 驻院医生”到被保险人家中就诊, 我们将赔付合理的, 常规的费用。 如果“上门服务医生”收费不合理或者不符合驻院医生通常收费标准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需要支付差额部分。
BC9 我们将支付合理的所有费用。此支付费用不超过保险计划载明的每一被保险人每一保险年度的保险利益限额,该金额已经详细的列在你的保险利益表上。
BC10 如果您选择了孕产计划,在被保险人正常怀孕且没有发生因怀孕引起的并发症前提下,我们会考虑承保三次常规产前二维超声波检查(每个孕期一次)。 如果被保险人不得不需要超过三次的二维超声波检查,被保险人的医生必需在理赔申请单中举证足够的治疗理由。我们会考虑承保十二次常规产前检查。 如果被保险人需要超过十二次的产前检查,被保险人的医生必需在理赔申请单中举证足够的治疗理由。
在“正常分娩”承保项下, 我们为新生婴儿承保以下内容:
? 一次新生儿体格检查, Vitamin K、 B型肝炎 和卡介苗疫苗接种
? 一次听力测试
? 新生儿血常规检查,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 PKU和G6PD功能检查
? 新生儿医院住宿费用—如果新生儿母亲产后住院(但并非由于产后感染原因) , 新生儿最长留院住宿四个晚上的食宿费用。
BC11 补充、辅助治疗必须由执业医师、专科医师/顾问推荐转诊。
BC12 如果您的理赔被我们接受或部分接受,我们将不退还发票/收据原件。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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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 | 享有所选择的保险计划下的保险利益须遵从一般条款、保险利益条件和保险利益除外条款。 所有治疗必须由执业医师、专科医师、专科顾问和注册护士实施,且应当以治愈或有效、实质上地减轻急性医疗状况为唯一目的。 所有为医疗目的所需的住院治疗、日间护理治疗或遣送治疗必须经同意才能进行。一旦得到同意,将直接向有关治疗提供者支付所有承保范围内的治疗费用。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未经事先授权即进行住院治疗或日间护理治疗,仅承担认可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 住院膳宿保障限于含有床位、膳食在内的医院标准单人病房。 |
投保团险的资格
投保资格取决于我们接受团体投保单、团体成员投保单(如适用)、团体的健康告知声明(如适用)、以前的保险凭证(如适用)、和完整的团体会员资格信息表。
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只能由同一个公司的雇员或现存实体团体的成员组成。
在申请投保或续保时,团体保险的最低成员数目5人(包括现有雇员/实体成员和家属),其中雇员/实体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如果在申请投保或续保时雇员/实体成员少于3人,且团体成员人数少于5 人,保险计划将转换为个人计划。
保险计划适用于所有国籍人士及其被抚养人(但须符合以下的年龄限制),在美国长期居住的美国公民、受到外汇管制或受当地许可限制或受当地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除外,根据当地的法律,保障可能不合法。
保险计划中的可选保障可适用于所有参加计划的雇员/实体成员或适用于所有参加计划的雇员/实体成员及其家属。
在保险计划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不得超过74周岁。
如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保险计划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不承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并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如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付保费少于应付保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费和应付保费的比例给付。
如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付保费多于应付保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您。
雇员/实体成员的家属必须同雇员/实体成员参加同一个计划,承保于同一个地域范围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我们会考虑允许家属参加不同的保险计划。
我们有权根据被保险人团体成员投保单或团体的健康告知声明上的信息拒保,并无需说明理由。我们也有权利加入特殊条款并在保险凭证上特别约定,接受投保申请。
尽管我们承保大多数医疗状况,但由下列保险利益除外情况所引起的费用不属于保险计划承保范围,除非在您的保险利益给付表或任何书面批注中注明,或经我们书面同意。以下情况为我们的除外责任:
BE1 既存医疗状况,并且在加入日期或者被保险人保险凭证中以特别的条款章节注明的日期前24个月内的医疗状况,其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
●可以预见
●自然显现
●被保险人有其体征或症状
●被保险人为其寻求医疗建议
●被保险人为其接受治疗
●被保险人知道或已经意识到其存在
保险计划连续生效24个月后,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以下情况,则既存医疗状况可以得到承保:
●出现症状
●寻求医疗建议
●需要治疗、医疗或特殊饮食
●接受治疗、医疗或特殊饮食
如果被保险人出现上述状况,则需要从治疗的最后一天开始继续等待24个月,并满足上述标准,才能获得就既医疗状况提出索赔的资格。本规定构成等待期的有效部分。
BE2 超过保险计划的保险金额,该金额已经详细的列在你的保险利益表上。
BE3 保险计划所不承保的范围。
BE4 保险计划在等待期内产生的任何治疗和就诊,该等待期已经详细的列在保险利益表上。
BE5 怀孕、分娩和产后的费用,无论是正常的还是带有并发症,除非被保险人在团体保险计划下享有孕产保障。
BE6 从居住国出发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旅行费用,除非经过我们事先授权。
BE7 非紧急事件运送。
BE8 被保险人在其祖国死亡而发生的丧葬、火化或运输费用。
BE9 违背执业医师、专科医师 或顾问、注册护士或治疗专家的建议进行的任何旅行、活动或行为。
BE10 接受与被保险人有任何程度的亲属关系的执业医师、专科医师或专科顾问的治疗。
BE11 酒精、药物或任何其他致瘾性物质的滥用或任何成瘾状况和由此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医疗状况。
BE12 被保险人在酒精、药物或其他致瘾性物质影响下造成的医疗状况。
BE13 从女性到男性或男性到女性的性别转变。
BE14 与性传播疾病相关的检查和治疗。
BE15 试验性或未证实的治疗,除非我们给予事先授权。
BE16 骨髓移植、器官获取或寻找的费用,为了移植目的而进行的对捐赠人或被保险人进行的器官摘除及与此相关的并发症的治疗。
BE17 活细胞或活体组织的冷冻保存、移植或再移植,无论是自体移植还是捐赠移植。
BE18 胎儿治疗。
BE19 终止妊娠。
BE20 先天畸形或先天缺陷。
BE21 自杀、试图自杀或任何有意、自己造成的医疗状况。
BE22 故意暴露在不必要的危险中,除非是为拯救他人生命为目的。
BE23 陆军、海军或空军人员由于参加军队、海军或空军军事行动或训练造成的医疗状况。
BE24 参与战争、暴乱、罢工、封锁、骚乱、叛乱、革命、起义、恐怖主义、军事或武力篡夺或任何非法/犯罪行为,包括其引起的入狱。
BE25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核、生物或化学武器)的泄漏,无论是否造成破坏性后果。
BE26 核、生物或化学物质的污染,包括核燃料燃烧造成的废物。
BE27 参加职业运动造成的医疗状况或使用武器,枪支引起的医疗状况。
BE28 睡眠呼吸暂停,睡眠相关的呼吸异常、鼾症、或失眠。
BE29 学习困难或失常,成长问题和语言或发声问题。
BE30 无论是否由心理原因造成的美容、整形或修复治疗及引起的并发症,除非因加入日期后发生的在承保范围内的医疗状况造成的直接后果而必须进行该类治疗。
BE31 身体任何部位的脂肪去除,隆乳或缩乳。
BE32 在隔离治疗、水疗、疗养中心或类似设施进行的治疗。
BE33 预防性听力及视力检查。
BE34 近视、远视、散光、自然的或非医疗的退化性视力缺陷、自然的或非医疗的退化性听力缺陷、视力和听力的辅助性治疗,隐形眼镜配镜、眼药水或滴眼液治疗费用。
BE35 耳朵或身体穿刺和纹身以及由此引起的治疗。
BE36预防性牙科检查和治疗、刮治、洁牙、牙齿美白、牙桥、假牙、牙齿植入或畸齿矫正。
BE37 强制性或成瘾性的进食紊乱或思乡症。
BE38 肥胖症, 特殊饮食和体重控制。
BE39 幼儿饮食、婴儿供应品、维生素、矿物质或有机物补充,以及没有医生处方即可购买的物品(例如,漱口水、牙膏、止咳糖或杀菌喷雾、洗发水或防晒霜等)。
BE40 外部义肢或用具的供应、保养或装置,拐杖、轮椅或其他设备的租赁或购买,无论是否属于治疗性质。
BE41 填写医疗索赔申请表或其他文件产生的收费或费用,医院管理费和挂号费。
BE42 任何间接损失。
BE43 保险计划生效日之前、满期日或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满期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之后的治疗,除非保险计划或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得到续保并支付续期保费,而且治疗属于承保范围。
BE44 任何被保险人于生效日当日入院接受的治疗,而该治疗未向我们告知并被我们接受。
BE45 任何与被保险人于生效日当日已经作出的入院计划有关的治疗,而该入院计划未向我们告知并被我们接受。
BE46 任何不被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认可的药物治疗,药物和敷料或非经执业医师、专科医师/顾问、注册护士或治疗专家开处方或指示的药物处理、药物和敷料。
BE47 任何由于已证实的医疗事故而需要的治疗。
BE48 任何适用于保险计划的免赔额或共保额。
BE49 任何不孕、避孕、不育或多孕、性疾病的治疗(包括任何原因造成的阳痿),辅助怀孕(例如,人工授精治疗)治疗以及任何由此引起的怀孕(包括代孕)。
BE50 通过人工受孕出生的新生儿所接受的任何治疗。例如,早产新生儿需到特殊护理病房或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人工受孕情况下在产前、分娩过程中和产后由于医疗状况引起的并发症而产生的门诊或住院治疗费用的最高保障金额请参见保险利益表“普通孕产”项(如适用)。
BE 51被修改过的发票原件。
保什么 | 保多少 |
一般医疗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
被保险人因既存症状、超出保险范围、超过保险金额、等待期内就诊、流产分娩及其并发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旅行、非紧急事件运送、在其祖国死亡丧葬、违背医师建议、接受有亲属关系的医师的治疗、滥用致瘾性物质、性别转变、与性病相关的检查和治疗、试验性治疗、骨髓移植、器官获取、活体组织的冷冻保存和移植、胎儿治疗、终止妊娠、先天缺陷、自杀、故意暴露在危险中、军事行动或训练、参与暴乱或恐怖主义活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泄露、化学物质的污染、参加职业运动、使用武器、睡眠呼吸异常、学习困难、整形美容手术及其并发症、脂肪去处、隆胸缩胸、隔离治疗、听力视力检查、退化性视力听力缺陷、身体穿刺和纹身、预防性牙科检查、成瘾性的进食紊乱或思乡症、肥胖症、无需处方即可购买的物品、外部用具的装置、填写医疗索赔申请表产生的费用、间接损失、保险期间以外的治疗、保单生效当日治疗、未告知的治疗、不被认可的药物治疗、医疗事故、免赔额、生育治疗、人工受孕、被修改过的发票原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