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成本低廉 保障高额
特别关爱 无免责期
高额赔付 转移风险
人员增减 方便快捷
理赔服务 优质高效
保障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我们将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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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我们将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我们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受益人或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触犯刑事法律法规;
三、被保险人醉酒、自杀、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六、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
七、已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或劳动。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险金额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可领取)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期间;触犯刑事法律法规;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