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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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金 | 若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我们按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我们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我们也负责赔偿,但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各项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 罢工、暴乱、民众骚动、恶意破坏和恐怖活动;
(二) 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 未载入本保险合同但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
(四) 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其代理人售出或供应的商品或货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在保单载明的营业处所范围内发生者或所售出或供应的商品为食物或饮料者,不在此限;
(五) 被保险人为住宅大楼管理单位时,于住户或承租户居所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所致体伤、死亡或财物的损失;
(六) 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该房屋或建筑物的地址载明于保单者,不在此限;
(七) 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