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况:2016年1月5日7时许,银川市公交公司301路由贺兰天骏花园开往银川火车站的公交车行驶到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突然发生火灾,车上受伤31人己送往医院救治,死亡人数正在核查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另据新华社报道,1月5日7时许,一辆车号为宁A22870的301路公交车沿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宁夏银川市贺兰县 德胜园区金盛国际家居城路段时起火,事故已造成公交车上11名乘客死亡,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原因及伤亡人数正在调查核实中。
沃保网提醒:作为现代社会的稳定器——保险,其职能就是凭借与风险打交道的经验,帮助公众在灾难来临前未雨绸缪,在灾难发生后给受灾者最大的支持和抚慰。在此,笔者就和大家一起来分享公共场所的火灾防范和相关的保险常识。
公共场所是指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社交、娱乐、休息等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我们平常经常接触的公共场所包括办公楼、医院、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各种会所、餐厅、候车(机)楼、广场、公共交通工具内等。公共场所的特点决定了其发生火灾的特殊性,那就是场所内通常情况下人口集中且流动性大;场所内装修材料等可燃物和燃烧后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集中,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密集、受到疏散出口数量、建筑结构复杂性等条件的限制,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困难,处置不当极易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
近年来,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概率逐年增加。虽然包括都邦公司在内的国内多家财产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公共场所火灾保险,且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共营业场所,均可投保该保险。但由于许多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造成主动投保率极低。如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2005年辽源市中心医院火灾等事故,对死亡者的救助和赔偿都高达数百万元。
为了有效规避风险,我们建议: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共营业场所,均应投保公共场所火灾责任险以转移风险。与公众责任险一样,公共营业场所的保险责任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公共营业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负责赔偿损失。二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为防止或减少损失或伤亡等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也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此,经营者通过购买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将经营场所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实为最有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