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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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专属团体投保的短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35种重大疾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除等待期期间依 2.2 条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 险责任: 若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按该被保险人的 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最长不超过1 年,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的24 时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续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感染艾滋、遗传性疾病、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东吴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

重大疾病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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