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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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保险金 | 因合同生效90天后疾病导致住院的,住院补贴=(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因意外导致住院的,住院补贴=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因合同生效90天后疾病导致重症监护室住院的,住院补贴=(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3)×住院日补贴; 因意外导致重症监护室住院的,住院补贴=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住院日补贴。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补贴 | 疾病 | (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
意外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
重症监护室补贴 | 疾病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3)×住院日补贴 |
意外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住院日补贴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造成患病或伤残;故意犯罪、故意自致的疾病或伤残、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先天性疾病等住院治疗的;患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等;怀孕、流产、分娩等;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等;接受因医疗事故而进行的治疗;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